北京市对中小客车实施限购之后,对于有购新车意向的车主来说,必须是名下无中小客车,才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买从而取得购车指标。对于名下有二手车的车主想换购一台新车,由于不符合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,必须采用汽车报废或转移的方式取得更新指标,从而实现买新车的愿望。
根据《北京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》文件第二条规定:单位和个人在转移、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后可以直接申领更新指标;对于名下有汽车准备报废更新的车主,如何报废名下的中小客车、如何申请更新指标及申请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事项?现简要作如下解答(以下报废注意事项均针对需要更新指标):
汽车报废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注意事项:
(一)单位汽车报废
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》,并在《委托书》上盖章;
除此之外,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(1)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(需补录入代码证号码);
(2)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最后数字前面为“/”(需更改为“—”);
(3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》到北京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(二)个人汽车报废
提供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》;
检查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面的资料是否存在如下问题:
(1)如果车主的身份证号码为15位(需要升级为18位);
(2)排量栏无排量数字(需要补排量);
如果存在上述问题,需要携带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《身份证原件》至北京市车管所补录入或更改数据。
(三)保留原来使用的车牌号码
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:
(1)车辆在车主名下超过3年时间;
(2)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上述的数据已经更正;
(3)交清交通违章;